日前,重庆市政府发布通知:停止执行“医保健身‘一卡通’,允许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用于体育健身”的政策。
通知明确了政策执行范围,已实行医保协议管理且已正式开通医保结算网络的体育健身场馆(机构),不再使用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体育健身服务。已实行医保协议管理,但尚未正式开通医保结算网络的体育健身场馆(机构),停止开通医保结算网络。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实行医保协议管理的体育健身场馆(机构),停止办理有关手续。
中国政府网截图
重庆市政府的通知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做出的决定。国务院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公共卫生费用、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公开报道显示,此前,山东、江苏、重庆不少地方都曾尝试,在医保基金结余比较多的地区,开展医保卡用于大众化、基础性健身消费试点。
最早开始的这个试点的苏州从2017年4月开始停止办理苏州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划转至阳光健身卡业务。
事实上,对于各地积极推行医保健身卡的举措,一直持有异议。江苏省人社厅一位人士指出,毕竟我国的医保基金目前还只能“保基本”,尚未达到“治未病”的层次。但由于医保基金尚未实现省级统筹,各地对于地方医保基金拥有很大的自主支配权,省级层面不好明确制止。此次是因为国家审计署明确提出了整改意见。
医保健身卡在使用过程存在违规使用情况。此前也有媒体曝出,一些持卡人可以在指定健身场馆购买运动器材、饮料等与医保使用宗旨相悖离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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