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纠结的问题,但我的答案是:yes!
原由是我们的技术已经贯穿始终结合到了经营中,技术就是运营,运营就是技术!
我们目前可以做到,但又有几多教练理解可以做到?所以更多人讨论模式,但模式比技术更容易复制!技术不是你理解的样子,可能你还不够“专”!
那技术不“专”可不可以开“工作室”?
我的答案是:可以。
但我建议改改后缀,可以称之为:小型健身房、小型俱乐部、迷你会所等。
why?
因为我认为的“工作室”特性是:是一处创意生产和工作的空间,比起一些行业公司的相关部门更具专业精神!
恕我直言:和很多教练聊天,在你身上我并没有体会和看到一个“艺术家”的影子,也没有“创业者”的精神,有的只是一个为了摆脱俱乐部压榨的盲从“怨妇”而已,有时也只是人云亦云罢了。
苦海无边,回头,你或许还能过的好一点!
此文送给那些走在迷途的同行们......
沈韦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