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快速能力与其负荷的每个组成部分即运动强度、持续时间与间歇、以及重复次数密切相关。
――运动强度;是运动负荷的主导因素,也是提高运动员快速能力的主要刺激因素。采用大的和接近最大强度完成速度练习时,运动员要高度集中注意力,最大限度地动员起来,使动作的频率快、幅度大,达到最高的速度水平。
还可定期采用专门的人工装置(牵引机,流体动力游泳池、自行车计功器等),使短跑、游泳,自行车运动员以超过自己最高速度6—10%的速度进行练习,以使运动员以最大强度完成动作并力争适应新的,更高的速度。
速度训练又不能只局限于采用最大强度和接近最大强度的练习,交替使用85—90%的强度进行练习,也有助于提高快速能力。过多或单一安排极限与接近极限强度的练习,又限制完成动作的数量,或长期而单调地采用偏低速度训练,会限制运动员快速能力的发挥,或形成“速度障碍”,导致旧的动力定型更加巩固,绝对速度的水平停滞不前。